关于实施名碑名帖保护工程的提案

   刊发时间:2011-03-08   作者:张海

  中国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,已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批准为非物资文化遗产。中国是书法艺术的母国,对于保护书法文化遗产责无旁贷。

  历代遗留下来的名碑、名帖、摩崖刻石等数量众多,这是书法艺术的重要遗存,有些名碑在海内外享有盛誉。然而,由于种种原因,不少名碑目前保护情况不容乐观。除一部分收藏于碑林、博物馆之外,还有相当数量的石刻遗迹,或在野外日晒雨淋,或遭受人为破坏,有些流落海外及个人手中得不到充分利用,有不少因资金短缺等原因,得不到有效保护或保护措施不当,甚至有些还遭人为破坏,致使这些珍贵的书法文化遗产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。如我的家乡偃师县緱山上的《升仙太子碑》,为唐武则天时所立,距今已1300多年,在书法史上有很高的地位。民国以前有碑亭,后碑亭倒塌,此碑露天存放,风化严重,当地有关部门只好把碑阴钉死,碑阳装上木门,一般不对外开放。这种权宜措施并不能使此碑得到有效保护,而且不利于观摩利用。类似《升仙太子碑》的情况全国不在少数。

  保护名碑名帖是一个系统工程,涉及许多部门,应在各级政府领导下,各部门通力合作。应当让各级书法家协会参与到名碑保护行动中来。书法家从书法艺术的角度,更懂得名碑的艺术价值和文物价值。有些书家终生以某碑为临习范本,必然对此碑更有感情。书法家参与保护名碑名帖,将为保护工作增加一支生力军。

为此建议:

  • 开展名碑名帖普查,对历史上著录和新发现的,有相当艺术价值的碑刻、摩崖、墓志、刻帖原版及珍拓等珍贵书法资料进行普查登记。此工作宜由文物部门牵头,包括各级书法家协会等有关方面参与其中。通过普查,弄清名碑名帖的家底。
  • 实行书法家参与的“一对一”名碑保护工程。在普查基础上,对那些目前因受资金等条件限制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名碑,由其管理责任单位提出保护意见,包括保护措施、费用预算等。然后在全国书法界征集认领者,省级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均可提出认领申请。经有关方面协调确定认领人,双方签订“一对一”名碑保护协议。“一对一”名碑保护行动在有关媒体公布,实行社会监督。通过保护行动的实施,使全社会提高对书法艺术、书法经典的认识。

此项行动可由文物部门和各级书法家协会联手实施。

  • 根据名碑名帖普查结果,对目前流落海外或私人收藏的一些名碑、墓志、古代书法真迹、刻帖原版及珍拓,有选择地实行定向回收。此项工作宜组织有关专家,经认真研究后提出收购方案,由财政部拨专款实施。
  • 对一些风化严重的濒危名碑、摩崖实行特别管理措施,包括:

        1、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论证、提出保护和修复方案;

        2、由文物管理部门和书法家协会统一组织专家实行抢救性捶拓,把珍贵的资料保存下来,供出版、研究和学习之用;

        3、严格捶拓管理,防止在基建中损坏,严禁私自捶拓,严防在捶拓中对文物造成进一步破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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